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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湖北美术学院 第三届“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团委     发布时间: 2013-10-25

各院系分团委 :

为了全面推动我校大学生素质教育工作进程,搭建大学生自主创业平台,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激发学生科技创业、实践成才的热情,鼓励他们成长为具有创业意识、勇挑重担的时代先锋,特举办湖北美术学院第三届“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共青团湖北美术学院委员会

协办单位:招生就业处

二、比赛宗旨:培养创新意识、激发创意思维、提高创造能力、宣扬创业精神

三、参赛单位:湖北美术学院各分团委

四、参赛方式、比赛程序及评分要求:

(一)参赛方式:

1.各分团委需组队参赛(各系部参赛作品不少于一件),要求参赛者针对一项发明创造、技术专利或自主创业等做一份详细的计划书。具体内容来源可以是参赛小组成员参与的发明创造、技术专利或自主创业设想;或是选择有市场前景的服务或产品。创业计划书必须是原创作品,不可抄袭他人作品,如发现有抄袭现象,取消比赛资格。 所有完成的创业计划书以文字版形式(A4纸)上交。完整的计划书应该包括概要、项目背景、公司描述、产品与服务、市场分析、竞争分析、营销策略及销售、财务分析等。

2.计划书以分团委为单位上交,上交的创业计划书要求使用A4纸,字号宋体小4号,并带有封皮(内附作品登记表)。将初赛作品(附参赛队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以打印文稿形式二份(用A4纸打印)于11月11日下午17:00前交至校团委办公室。另外,请提交一份电子版初赛作品【一份作品登记表(Word文档)和一份统一规格(120cm×80cm)展板(展板数量根据各自情况控制在2-3份)】,压力问答需自行准备。

3.大赛以创业计划团队形式参赛。大赛要求参赛者自行组成学科优势互补、专业配备科学、人员结构合理的创业计划小组进行参赛。参赛小组的人数不得超过6人,不得少于3人,且每名选手限报1件作品。比赛以小组为单位,统一进行申报,申报作品数量不限。

4.参赛小组应在广泛进行市场调研、认真进行企业分析的基础上,完成一份把产品或服务推向市场的完整、具体、有实施可能的创业(商业)计划书。

(二)比赛程序:

本届比赛采取预赛、决赛两级赛制:

1、 预赛阶段:参赛者在规定截止日期前将作品(创业规划设计书)上交,评审委员会将对创业规划设计书进行全面、严格、公正的评审,符合创业规则的作品进入复赛,公布入围名单。

2、决赛阶段:由专家评审团打分评选出最终获奖的前六名。

(三)、评分要求:

1、预赛:作品要有创新性,构思新颖,并从产品/服务 、市场及营销策略 、经营 、管理、可行性等方面作出评审。

2、决赛:共分四个环节进行评分:

第一环节:创业计划书表现分数(共20分)

(1) 创业计划书内容详实,条理清晰。(5分)

(2) 计划内容前景的表现力。 (5分)

(3) 计划书的可行性与合理性。 (5分)

(4) 财务管理数据对投资者投资的说服力。 (5分)

第二环节:团队合作表现分数。(30分) 主要以素质扩展活动来表现参赛队伍的合作力和凝聚力。

第三环节:现场创意分数。(30分) 参赛队伍可以现场制作发明或才艺展示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团队成员的创意和表现力。

第四环节:压力面试分数。(20分) 参赛队伍现场接受专家评审团的模拟招聘,由专家提问并现场解答,主要考察团员的业务公关能力和应变能力。

五、评比及奖励方法:

1、比赛将采用专家评议的方式,

2、本次比赛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800元及获奖证书;

二等奖:2名,奖金500元及获奖证书;

三等奖:3名,奖金300元及获奖证书。

六、比赛时间及地点:

时间:预赛11月12日—15日、决赛 11月19日、地点:待定

七、注意事项:

1.参赛作品当中不允许出现参赛队员的姓名,如需提及,请使用“甲、乙、丙、丁”或“A、B、C、D”等符号代替。

2.日后有关文件(如获奖证书等)以报名表登记的人员及其姓名为准。

3.进入决赛的队伍如有人员变更,请于决赛开始前提交新的报名表。比赛期间不应有人员变动。

共青团湖北美术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一日

附件:

一、作品登记表 http://www.hifa.edu.cn/CMStw/201310/201310250226059.doc

二、参赛作品(计划书)模板(仅供参考)

http://www.hifa.edu.cn/CMStw/201310/201310250229051.doc

三、决赛注意事项 http://www.hifa.edu.cn/CMStw/201310/20131025023005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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