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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0—2011学年度优秀团员、模范团干、先进团支部、红旗分团委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团委     发布时间: 2011-04-02

湖美团字〔2011〕2号

关于开展2010—2011学年度优秀团员、模范团干、

先进团支部、红旗分团委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分团委: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基层团组织及团员队伍建设,提高团员思想素质,在团组织内部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风气,发挥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活跃共青团的各项工作,不断推动团的工作上新台阶、新水平,推进我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院团委决定在“五四”期间对2010—2011年度共青团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我院各院系分团委、团支部和在册团干、团员。

二、表彰项目:优秀团员、模范团干、先进团支部、红旗分团委。

三、评选程序:

1、红旗分团委的评选:各分团委对本学年度团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回顾,形成自查报告,以书面材料(1500字以上)的形式于4月20日前上报院团委,由院团委根据评选细则进行评选并上报分管院领导审批。

2、先进团支部的评选:各单位根据院团委有关团支部评优的要求,对所属团支部一年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在检查的基础上,通过一定的民主程序,按照分配的名额进行推荐,推荐表和先进材料(1500字以上)于4月20日前交院团委。由院团委组织对参评支部进行考核,报分管院领导审批。

3、模范团干和优秀共青团员的评选:根据院团委的评选规定以及分配的名额,各院系分团委进行初评,填写申报表格,并将初评结果于4月20日前上报院团委;院团委根据评选标准进行复审并报分管院领导审批。

上报时间4月20日截止。过期视为自动弃权。

四、名额分配:

红旗分团委2个,200名团员以下的院系评选1个先进团支部,200-400名团员的院系评选2个先进团支部,400名以上团员的院系评选3个先进团支部,600名团员以上的院系评选4个先进团支部。模范团干按在本院系各级团组织中担任干部人数的10%评选,优秀共青团员按当年团籍注册的团员总数的5%评选,具体名额分配见下表:

院系

优秀团员

模范团干

先进团支部

中国画系

13

2

2

油画系

11

2

2

版画系

11

2

2

雕塑系

12

2

2

壁画系

10

2

2

动画学院

42

8

4

设计系

44

8

4

环境艺术设计系

38

8

4

服装设计系

24

5

3

工业设计系

24

5

3

水彩画系

14

3

2

美术学系

18

4

2

合计

257

51

32

希望各院系及基层团组织高度重视,根据院团委评选工作的整体安排,认真地做好本单位的推选工作。五月中旬将举行隆重的先进单位、个人表彰大会。

共青团湖北美术学院委员会

二0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1:评选细则

附件2:申请登记表(从共享文件下载)

主题词:共青团 评优 通知

报:院党委

送:各院系分团委

共青团湖北美术学院委员会 2011年3月21日印发

(共印25份)

附一

评选细则

一、红旗分团委评选标准:

1、围绕所在单位党政中心工作,结合青年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团的各项活动,成绩显著。

2、主题活动好。围绕青年学生成长、成才举办各类主题鲜明并具代表性的活动,使青年受益面广、效果好。

3、支部建设好。积极配合院团委开展工作,履行团总支职责,加强下属支部建设,指导支部工作,带动支部工作全面活动;所属支部按期换届,民主选举,组织健全,富有活力。

4、活动阵地建设好。活动有阵地,工作有依托,经费有保障。

5、推优入党工作好。积极响应院党委号召,以党建带团建,推优程序健全,实施民主监督。

二、先进团支部评选标准:

1、团支部组织健全,规章制度健全,工作扎实,能够积极并按时收缴团费,注意发展新团员工作;

2、定期开展团支部民主生活会、团课等形式多样、内容健康向上的学习活动,增强团员意识教育,不断提高团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3、能及时传达上级团组织的指示,主动配合上级团组织的工作,出色完成各项任务;

4、团员队伍建设好,支部团员遵纪守法,品德优良,能够积极参加各项活动;

5、不断探索团支部工作新方法,积极开展团内工作,开创团支部工作新局面。

三.模范团干评选标准:

1、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坚定的政治立场,思想积极进步,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2、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积极工作、以身作则,在同学中起到表率作用,对共青团工作有较大贡献;

3、热爱团的工作,积极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工作作风正派、扎实,学习勤奋,得到党组织的好评和团组织的肯定;

4、能在团员青年中树立较好形象、威望,并在该年度无成绩不及格和任何违纪现象。

四、优秀团员评选标准:

1、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坚定的政治立场,思想积极进步;

2、热爱团组织、有责任心,能够积极配合团支部和班委开展工作,能起先锋表率作用;

3、有明确的团员权利与义务观念,执行团的各项决议,主动为团的工作献计献策,积极想党组织靠拢;

4、勤奋学习,积极向上,在本年度无成绩不及格和任何违纪现象;

具备下列两个条件的同学可作为优先考虑对象:

①在院、系的各次团日工作中热心参与并有积极贡献;

②充分发挥个人特长,为本支部的各项建设工作及活动服务并取得成效,如宣传、文艺、体育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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