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团中央、教育部关于高校共青团改革精神要求,以及团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21条规定:“建立专职、挂职、兼职相结合的高校团干部队伍。在校级、院系级团组织,从青年教师中选任至少1名兼职或挂职副书记、从学生中选任至少2名兼职副书记;校级、院系级团组织班子成员中,挂职和兼职副书记的比例不低于50%。”
校团委按改革要求,决定于2017-18学年从学生、与青年教师中遴选校团委兼职副书记。经9月份个人报名,10月份各分团委酝酿人选,同时报所在党总支同意,于11月初推荐至校团委。
校团委与各分团委班子成员进行酝酿讨论与推荐投票,综合投票结果与校团委工作需要,拟遴选以下2名教师担任兼职副书记(青年教师):
1.水彩画系 李宁 副教授、博士、水彩画技法教研室主任
2.服装艺术设计系 张国栋 IFA时尚研究中心研究员、IFA微媒体主编、服装系党总支青年委员
11月13日下午校团委组织举行了由全校分团委班子成员与学生代表参加的评议大会。对参与应聘校团委兼职副书记(学生)的人选,进行无领导小组讨论,与会成员进行推荐投票,综合投票结果与校团委工作需要,拟遴选以下4名同学担任兼职副书记(学生):
1.油画系 杨新宇 2017级研究生
2.美术学系 黄笛 2015级
3.中国画系 刘琪 2015级
4.壁画系 周越 2015级研究生
12月8日经学院第28次党委会研究决定同意校团委关于兼职副书记的拟任人选方案,聘期为两学年(2017-2018、2018-2019学年)

校团委副书记李宁领取聘书

校团委副书记张国栋领取聘书

校团委副书记周越领取聘书

校团委副书记杨新宇领取聘书

校团委副书记刘琪领取聘书

校团委副书记黄笛领取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