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带领学生党员代表参加黎锦林先进事迹报告会
(通讯员:骆晶磊)11月24日上午,湖北美术学院团委老师带领19名学生党员代表参加了由湖北省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直机关工委、省委高校工委、团省委联合举办的“黎锦林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报告会在洪山体育馆隆重举行,直机关干部、高校学生及社会各界代表1000余人参加。黎锦林等4名报告团成员做了精彩报告。
黎锦林是咸宁市通城县隽水镇宝塔村党总支书记。1988年武汉大学毕业后分配到政府单位,九十年代初弃政从商。2006年,他响应家乡号召,毅然放弃在上海工作的优越条件,返乡当“村官”。三年来,他以科学发展的理念,带领党总支一班人,使宝塔村经济以年均25%的速度持续增长,工农业总产值达到3亿元,村民人均年纯收入近万元。黎锦林先后被评为全国新农村建设特别贡献人物、湖北省优秀共产党员、湖北省劳动模范,宝塔村党总支被评为全省村级党组织“十面红旗”。2009年,他以个人名义向省委组织部、团省委捐资,成立总额为3000万元的扶持大学生“村官”创业“扬帆计划·宝塔”基金。
报告会由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潘立刚主持。省委副书记杨松出席报告会并讲话,他说,黎锦林是新时期具有开拓创新意识的优秀村支书,是我省大学生“村官”的杰出代表,是当代大学生回归创业、带领家乡群众致富的领头人,是新农村建设的忠实实践者。他用自己的奋斗,诠释了新时期共产党员的优良道德品质,展示了新时代大学生的良好精神风貌,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巨大的榜样力量。
热烈的掌声中,黎锦林、赵赛英、傅凡、郭冰生等4位报告团成员分别以“踏着时代的节拍前行”、“宝塔人喜爱黎书记”、“我用镜头告诉您”、“春风唤回领头雁”为题,为省直机关干部、高校学生及社会各界代表1000余人作了精彩的报告。报告在省直机关干部、高校学生中引起了热烈反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