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团省委《关于推报2019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的通知》要求,我校有推报名额1个参加省级与国家级“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前期经各院系民主推荐,学工部、团委对推荐人选申报资料进行审阅、评比、合议,决定拟推报工业设计系2016级杨畅同学参加省级与国家级“大学生自强之星”评比。
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7月8日至11日),若有异议请书面材料报送校团委(027-81317225)。
附:报名条件
1.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重点关注家庭经济贫困大学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在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社会实践、热心志愿服务、弘扬网上文明等方面有优秀事迹,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榜样作用;
4.本人事迹在校园媒体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取得较大反响;
5.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团省委工作通知如下:
关于推报2019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