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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六届大学生艺术节艺术教育科研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团委     发布时间: 2017-06-29

学校各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6〕32号)和《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16〕5号)精神,决定举办湖北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节。现在全校征集优秀的艺术教育科研论文参与省级比赛。本次活动本着自愿参与的原则,有意向参加的教师按照评选办法将论文报至校团委,由校团委统一报送。现将论文评选活动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选题

本届论文报告会重点关注五个方面的选题。

1. 基于树立和增强文化自信的学校美育价值研究。包括高校美育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强化大学生的文化主体意识和文化创新意识,实现“以美育人,以文化人”育人目标等方面所具有的独特价值与功能研究。

2. 普通高校公共艺术教育课程体系创新研究。包括因校因地制宜开设与拓展任意性艺术选修课程,创新课外艺术实践活动内容与形式并实施学分管理,加强艺术教育与其他学科的渗透与融合等方面的研究。

3. 专业艺术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与实践研究。包括依据学科建设、产业发展、社会需求、艺术前沿等调整专业设置,增强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建设文化强国的契合度,创建协同育人的艺术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的研究。

4. 高校艺术教育服务社会的路径及实施研究。包括高校艺术专业师生深入中小学校和社区开展“结对子、种文化”实践活动,高等学校搭建农村美育支教平台、建立中小学校对口援教及实习基地等方面的实践探索与研究。

5. 高校艺术社团及校园文化环境建设研究。包括高校学生艺术社团的规范管理、特色发展与品牌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基因融入校园文化环境建设的理念与实践等方面的研究。

二、论文要求

1. 论文需自觉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运用科学研究方法,注重科学性和严谨性,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可靠性。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求真务实,进行有深度的研究,体现创新精神,力求学术观点有新意,在实践中有推广价值。

2. 参加论文报告会的论文评选范围分为甲、乙两类:甲类为2014年9月以后撰写并且没有公开发表过的论文;乙类为2014年9月以后公开发表的论文。已参加过前四届湖北省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评选(含获奖和未获奖)的论文不再参加本届论文申报和评选。

3. 每篇论文正文不超过8000字,论文摘要不超过500字。每篇论文署名作者不超过2人(其中调研报告署名作者不超过4人)。引文注释一律采用尾注的形式。论文中不要出现作者姓名及所在单位名称。

4. 论文文本格式:用word编辑,A4纸型,标题用小2号宋体字,正文用小3号仿宋体字。公开发表的乙类论文须附发表刊物封面和目录页的复印件。

三、申报要求

1. 申报对象:

全校普通教师和管理人员,有关教科研单位人员,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人员等。

2. 申报时间:

截止日期为2017年9月10日。

3. 申报材料:

(1)《湖北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节艺术教育科研论文申报表》(附件1)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2)参评湖北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节艺术教育科研论文申报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14813881@qq.com,并在电子邮件标题处注明“湖北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节艺术教育科研论文申报表”。纸质版申报材料统一送至:行政楼102,联系人:丁洁,联系电话:027—81317342。

四、其他

1. 各学院、各单位要积极组织教师参加湖北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节艺术教育科研论文的评选活动。以提供智力支持服务科学决策为目标导向,以当前学校美育改革发展中亟待解决的理论与现实问题为研究重点,整合研究资源,创新研究模式,打造研究高地,通过科学研究改进美育教学,促进美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切实提高学生的审美和人文素养。

2. 选拔后的优秀论文将代表湖北美术学院参加湖北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节艺术教育科研论文的评选。

3. 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侵害他人版权。若发现参评作品侵犯他人著作权,或有任何不良信息内容,将一律取消参赛资格并通报所在学校。发生著作权问题的,由报送学校承担相关责任。

4. 评选活动经费由主办单位承担,不向参赛教师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1:湖北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节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论文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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