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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缴18-19学年团费的工作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团委     发布时间: 2019-05-16

各分团委:

2018-19学年团费收缴工作开展,

按照团章规定,向团组织交纳团费是共青团员的纪律要求,也是团员的义务。

连续6个月不交纳团费的团员,按自行脱团处理。

2016年团中央修订了团费收缴办法,学生团员因无经济收入,团费标准为0.2元/月,全年2.4元,请注意,严格按此数收缴。

各分团委、团支部收缴团费,均要填写《交纳清单》excle表格,认真填写相关数据,

《交纳清单》内须填写未交纳团费的学生名单,并注明未交纳团费原因(是团员未交纳,空着不填,其他原因按范例填写)

请在在5月24日(周五)前,《交纳清单》电子档与纸质档,与团费一并交至团委丁洁老师,行政楼204办公室,联系电话:81317342,收缴与交付方式为:支付宝

校团委 2019.5.16

《交纳清单》电子档下载http://www.hifa.edu.cn/CMStw/201905/201905161112007.xls

上级文件:团中央关于团费收缴使用管理的规定(中青发2016【3】号)http://www.hifa.edu.cn/CMStw/201905/2019051611130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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