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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报2021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进入省级评选名单的公示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2-05-26

根据团省委《关于推报2021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的通知》要求,我校有1个推报名额参加省级与国家级“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前期经各院系民主推荐,学工部、团委对推荐人选申报资料进行审阅、评比、合议,决定拟推报环境艺术学院郭琼雯同学参加省级与国家级“大学生自强之星”评比。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526日至28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校团委提交书面材料,电话:027-81317225;邮箱:hm191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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