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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改革专题资料汇编

作者:    信息来源:团委     发布时间: 2017-09-30

1、新华网通稿: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2015.2.3

2、人民日报-全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全文 2015.7.10

3、央视新闻:习近平出席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2015.7.7

4、中青在线-媒体评论:高规格的共青团改革,背后有何政治考量?2015.8.4 转自人民日报海报版侠客岛微信

5、新华社通稿: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2016.8.2

6、中国青年报通稿:团中央和教育部联合印发《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2016.11.22

7、共青团中央微博-全文: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全文)2016.11.23

8、中青在线新闻:团中央学校部负责人就高校共青团改革答记者问2016.11.22

9、中青在线新闻:团中央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附全文2017.9.6

1、新华网通稿: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

2015年02月03日 19:05:03来源: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2月3日电 中共中央近日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意见》深刻阐述了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科学概括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对加强和改进党对群团组织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发挥群团组织作用、推动群团组织改革创新提出了明确要求和一系列政策举措,是指导和推动党的群团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的纲领性文件。

《意见》指出,群团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群团工作是党治国理政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是党组织动员广大人民群众为完成党的中心任务而奋斗的重要法宝。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联系的广大人民群众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力量,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基本依靠。新形势下,党的群团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只能改进提高,不能停滞不前。必须更好发挥群团组织作用,把广大人民群众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汇聚起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正能量。

《意见》指出,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必须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的时代主题,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最广泛把群众组织起来、动员起来、团结起来,奋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

《意见》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是中国共产党开展群众工作、推进党的事业的伟大创造,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基本特征是各群团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团结服务所联系群众、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相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必须坚持党对群团工作的统一领导,坚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服务群众的工作生命线,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坚持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确保群团工作始终与党和国家事业同步前进。

《意见》指出,加强党的领导是做好群团工作的根本保证。各级党委要明确对群团工作的领导责任,健全组织制度,完善工作机制,从上到下形成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要推动群团组织团结动员群众围绕中心任务建功立业,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支持群团组织加强服务群众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工作,支持群团组织在社会主义民主中发挥作用,支持群团组织参与创新社会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群团组织改革创新、增强活力,加大对群团工作的支持保障力度,加强群团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党的群团工作水平。

《意见》指出,群团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要自觉服从党的领导,增强群众观念,多为群众办好事解难事,维护和发展群众利益,不断增强自身影响力和感召力。要创新基层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提高网上群众工作水平,通过创造性工作增强发展活力、赢得群众信任。要把工作重心放在最广大普通群众身上,克服机关化、脱离群众现象,建好群众之家、当好群众之友。

2、人民日报-全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

《人民日报》(2015年07月10日04版)

群团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群团工作是党治国理政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是党组织动员广大人民群众为完成党的中心任务而奋斗的重要法宝。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联系的广大人民群众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力量,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基本依靠。为更好发挥群团组织作用,把广大人民群众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汇聚起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正能量,现就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党始终高度重视群团工作,加强群团组织建设,发挥群团组织特殊优势,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共同为实现党在各个时期的历史任务而奋斗。新形势下,党的群团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只能改进提高,不能停滞不前。

党的十八大提出“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描绘了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美好前景。实现我们党确定的宏伟目标,根本上要靠全体人民的劳动、创造、奉献,必须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更好组织动员群众、教育引导群众、联系服务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充分激发蕴藏在人民群众中的巨大创造力,凝聚起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国梦的磅礴力量。

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历史重任摆在全党面前。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改革的主体。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必须依靠人民群众支持和拥护,必须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我国发展的内外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党面临的挑战和考验前所未有。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经受住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应对好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核心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必须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最大限度把人民群众团结在党的周围,打造抵御国内外敌对势力干扰破坏和“颜色革命”的铜墙铁壁,夯实党执政治国的群众基础。

这些年,党的群团工作在继承创新中不断加强,但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仍存在许多不适应的问题。有的地方和部门党组织对群团工作重视不够,对群团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缺乏深入研究,对发挥群团组织作用缺乏有力指导和支持。群团组织基层基础薄弱、有效覆盖面不足、吸引力凝聚力不够问题突出,特别是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各类新兴群体中的影响力亟待增强;有的群团组织工作和活动方式单一,进取意识和创新精神不强,存在机关化、脱离群众现象;群团干部能力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作风需要改进。各级党委必须高度重视做好新形势下党的群团工作,全面提高水平,切实解决问题,不断开创党的群团工作新局面。

二、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是对党的群团工作长期奋斗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这条道路是中国共产党开展群众工作、推进党的事业的伟大创造,是党领导群众实现共同梦想的历史选择,是群团组织与时俱进、发展壮大的必由之路。这条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基本特征是各群团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团结服务所联系群众、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相统一。

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必须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的时代主题,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最广泛把群众组织起来、动员起来、团结起来,奋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

——坚持党对群团工作的统一领导。党的领导是做好群团工作的根本保证。各级党组织必须负起政治责任,加强对群团组织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群团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群团组织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服从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坚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群团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各级党组织要重视依靠群团组织推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群众中的贯彻落实,更好践行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群团组织要经常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深入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把党的决策部署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把党的关怀送到群众中去。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始终是群团工作的价值所在。各级党组织要指导群团组织紧紧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围绕外交工作大局和祖国统一大业,找准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团结动员所联系群众为完成党和国家中心任务贡献力量。群团组织要坚持在大局下思考、在大局下行动,明确职责定位、展现自身价值,更好促进改革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服务群众的工作生命线。群团组织是党直接领导的群众自己的组织,为群众服务是群团组织的天职。各级党组织要推动群团组织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为群团组织服务群众创造条件。群团组织要增强群众观念,多为群众办好事、解难事,维护和发展群众利益,不断增强自身影响力和感召力。

——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改革创新是群团工作发展进步的不竭动力。各级党组织和群团组织要把握时代脉搏,适应社会发展变化,尊重基层首创精神,不断推进群团工作和群团组织建设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始终与党和国家事业同步前进。

——坚持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尊重群团组织性质和特点是做好群团工作的重要原则。各级党组织要支持群团组织发挥各自优势、体现群众特点,创造性开展工作。群团组织要大胆履责、积极作为,依法依章程开展活动、维护群众权益,最广泛吸引和团结群众。

三、加强党委对群团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要明确对群团工作的领导责任,健全组织制度,完善工作机制,从上到下形成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

群团组织实行分级管理、以同级党委领导为主的体制,工会、共青团、妇联受同级党委和各自上级组织双重领导。地方党委负责指导同级群团组织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研究决定群团工作重大问题,管理同级群团组织领导班子,协调群团组织同党政部门的关系及群团组织之间的关系。上级群团组织依法依章程领导或指导下级群团组织工作。地方党委应该注意听取上级群团组织意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地方党委要建立和完善研究决定群团工作重大事项制度。党委在每届任期内应该召开专门的群团工作会议;党委常委会应该定期听取各群团组织工作汇报,每年都要专题研究群团工作。一般由党委专职副书记分管群团工作,具体分工根据实际确定。建立党委群团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落实。建立党委群团工作考核制度,把群团工作成效作为考核党委领导班子和分管负责同志工作的重要内容。

地方党委有关工作会议应该请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主要负责人参加或列席。县级以下共青团组织主要负责人按党章规定列席同级党组织有关会议。乡镇(街道)的工会、妇联组织主要负责人可列席同级党委有关会议。工会、共青团、妇联的党员负责人应该考虑作为同级党委委员候选人提名人选。

把群团建设纳入党建工作总体部署。完善党建带群建制度机制,把党建带群建作为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统筹基层党群组织工作资源配置和使用,基层党组织活动阵地、党员服务站点的规划建设应该考虑群团组织需要。制定群团组织推优办法,把群团组织推优作为产生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的方式之一。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的党建和群建工作要整体推进、共建互促。

群团组织中的党组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善于团结党外干部群众,善于把党的主张和任务转化成群团组织的决议和群众的自觉行动。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健全集体领导制度,严格管理干部。加强对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密切关注群众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变化,引导群众正确理解和自觉支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决策部署。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严格执行党的纪律,重大事项及时向批准党组设立的党组织请示报告。没有设立党组的群团组织,其领导班子应该承担起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政治责任和抓党的建设的主体责任。群团组织中的党员要按照党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影响和带动周围干部群众努力完成党和国家的任务。

领导干部要加强对群团工作理论政策的学习研究。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应该开设党的群团工作理论政策课程。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应该把群团工作作为专题学习的重要内容。加强群团工作学科建设,群团工作研究列入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

四、推动群团组织团结动员群众围绕中心任务建功立业

各级党委要重视发挥群团组织团结动员群众干事创业的重要作用。群团组织要把深化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为发挥作用的主战场,把工人阶级主力军、青年生力军、妇女半边天作用和人才第一资源作用,转化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力量。要积极主动宣传改革和依法治国,组织引导群众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推进改革,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促进形成最广泛的合力。

群团组织要紧紧结合自身职责,深入开展群众性劳动竞赛、技能比武、科技创新、科学普及等活动,动员群众立足岗位创新创业创优。积极开展对所联系群众的知识技能培训,促进能力素质提高。大力宣传生态文明理念,广泛发动群众,共建美丽中国。完善应急动员、公益募捐等行动机制,在保障重大任务、支援抢险救灾、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中发挥积极作用。

群团组织要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动员所联系群众旗帜鲜明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促进各民族群众手足相亲、守望相助。加强同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的往来和交流,推进国家现代化建设和祖国和平统一。多领域、多渠道、多层次开展民间对外交流,增进中国人民同各国人民友谊,维护国家核心利益。

五、推动群团组织引导群众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群团组织是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重要平台。各级党委要推动群团组织引导所联系群众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群团组织要从所联系群众的实际出发,设计务实管用的载体,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生动活泼、特色鲜明、富有成效的群众性实践。引导广大职工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增强主人翁意识,打造健康文明、昂扬向上的职工文化。加强对青年的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广大青年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根扎牢植正。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开展好少先队组织教育、自主教育和实践活动,帮助少年儿童养成好思想、好品格、好习惯。引导广大妇女弘扬传统美德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培育良好家风,推进家庭文明建设。引导科技工作者发挥示范作用,弘扬科学精神,推动形成崇尚科学、追求进步的社会氛围。推动文学艺术、新闻宣传、法律、教育、社会公益等领域工作者积极发挥作用,引领全社会崇德向善、敬业诚信、遵纪守法、互助友爱、文明和谐。

群团组织要坚持广泛发动,利用遍布城乡的组织网络和基层阵地,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做细做实。加强正面引导,大力宣传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新风正气,及时批评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糊认识、错误观点、不良风气,引导群众明辨真假、是非、善恶、美丑。搞好典型引路,发挥各行各业先进典型、道德模范、“最美人物”等的示范带动作用,激发全社会学习先进、追赶先进、争当先进的持久内生动力。

六、支持群团组织加强服务群众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工作

群团组织服务群众要盯牢群众所急、党政所需、群团所能的领域,重点帮助群众解决日常工作生活中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和最困难、最操心、最忧虑的实际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创业就业、心理疏导、大病救助、法律援助、婚恋交友、居家养老等服务,特别是要做好对困难职工、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归难侨、残疾人等群体的帮扶,对高等学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农民工的服务。制定服务型基层组织建设意见,打造符合群众需求的工作品牌,推动构建覆盖广泛、快捷有效的服务群众体系。通过项目招聘、购买服务等方式吸引社会工作人才、专家学者、社会组织等力量参与服务群众工作。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完善组织管理,提升志愿服务水平。

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是群团组织的重要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群团工作纳入党政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支持群团组织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更好维护各自所联系群众的具体利益。群团组织维权工作应该主动有为,哪里的群众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哪里的群团组织就要帮助群众通过合法渠道、正常途径,合理伸张利益诉求,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要主动代表所联系群众参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推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等方面制度机制,从源头上保障群众权益、发展群众利益。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权,注重通过集体协商、对话协商等方式协调各方利益,通过信访代理、推动公益诉讼、依法参与调解仲裁等方式为利益受到损害或侵犯的群众提供帮助。同时,要引导群众识大体、顾大局,依法理性表达诉求,自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法律法规、发展规划、重大决策,应该请相关群团组织参与调研和论证,充分听取意见、吸收合理建议,充分考虑相关群体利益。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应该吸收群团组织参加。支持群团组织切实履行代表维护职能,推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健全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合法权益保护机制。

七、支持群团组织在社会主义民主中发挥作用

群团组织特别是人民团体是广大群众依法、有序、广泛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的重要渠道。各级党委要重视发挥群团组织在社会主义民主中的作用,更好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要求,拓宽人民团体参与政治协商的渠道,规范人民团体参与协商民主的内容、程序、形式。政府可通过召开会议或其他适当方式,定期向人民团体通报重要工作部署和相关重大举措,加强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的协商。各级政协要充分发挥人民团体及其界别委员在密切联系群众、增进社会各阶层和不同利益群体和谐中的作用,密切各专门委员会与人民团体的联系。

党委、人大要支持人民团体在县、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中,依法按程序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县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的提名推荐,应该加强与人民团体的沟通协商,落实好有关人选的比例规定和政策要求。选任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人民调解员,落实人民建议征集制度,应该重视发挥人民团体作用。

群团组织应该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政策的研究,提高参政议政水平。依照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代表和组织所联系群众参与协商民主,通过多种方式反映群众意见。积极参加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和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引导所联系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推动基层民主健康发展。

八、支持群团组织参与创新社会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

群团组织是创新社会治理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力量。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合理配置职能和资源,支持群团组织依法参与社会事务管理,把适合群团组织承担的一些社会管理服务职能按照法定程序转由群团组织行使;支持群团组织立足自身优势,以合适方式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群团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要试点先行,承接职能后应该建立符合公共服务特点的运行机制,确保能负责、能问责;参与政府购买服务,要严格管理、规范实施,做到政府放心、社会认可、自身有活力。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支持群团组织在党组织领导下发挥作用,加强对有关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示范带动、联系服务。群团组织要通过服务来引导和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推动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基层群众自治良性互动,促进多元治理主体协同协作协调、互促互补互融。组织群众主动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社区网格化管理、平安创建,积极协调化解矛盾纠纷和利益冲突。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重视发挥群团组织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特别是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支持群团组织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引导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支持群团组织参与群众普法教育,推动建设普法和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建立健全群团组织参与社会事务、维护公共利益、救助困难群众、帮扶特殊人群、预防违法犯罪的机制和制度化渠道。发挥群团组织对其成员的行为导引、规则约束、权益维护作用。

九、推动群团组织改革创新、增强活力

各级党委要推动群团组织勇于改革创新,通过创造性工作增强发展活力、赢得群众信任。

基层组织是做好群团工作的基础和关键。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以提高吸引力、凝聚力、战斗力和扩大有效覆盖面为目标,在巩固按行政区划、依托基层单位建立组织、开展工作的同时,创新基层组织设置、成员发展、联系群众、开展活动的方式。立体化、多层面扩大组织覆盖,重点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城乡社区等领域和农民工、自由职业者等群体延伸组织体系。加强高等学校群团组织建设,更好联系、引导、服务青年学生和教师。

群团组织要牢固树立以群众为本的理念,健全依靠所联系群众推进工作制度。以群众喜闻乐见、便于参加的形式和方法开展工作,组织活动请群众一起设计,部署任务请群众一起参与,表彰先进请群众一起评议。完善群团组织代表大会制度和委员会制度,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代表和委员履职述职制度和直接联系群众、接受群众评议制度。完善群团组织事务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打造网上网下相互促进、有机融合的群团工作新格局。群团组织要提高网上群众工作水平,实施上网工程,建设各具特色的群团网站,推进互联互通及与主流媒体、门户网站的合作。加强网宣队伍建设,综合运用维权热线和网络论坛、手机报、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进行网上引导和动员。站在网上舆论斗争最前沿,主动发声、及时发声,弘扬网上主旋律。逐步建立统一的群团组织基础信息统计制度。

适应完成党的中心任务和基层工作、群众工作需要,改革和改进机关机构设置、管理模式、运行机制,充分体现群团组织的政治性、群众性特点,防止机关化、娱乐化倾向发生。

十、加大对群团工作的支持保障力度

各地要统筹管好用好现有群众活动阵地和设施,整合用好社会资源,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坚持公益属性,真正发挥作用。主要新闻媒体要加强对群团工作的舆论宣传。新闻出版等部门要加强对群团组织所办报刊、出版社、网站的指导管理,确保正确舆论导向。

完善群团工作经费保障制度。依法足额收缴工会经费,由财政拨款支持的群团组织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并予以保证。各级财政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对基层群团组织的经费补贴应该落实到位,按人头划拨的经费重点向基层倾斜。基层单位应该根据需要合理安排群团工作经费。规范群团组织资产管理使用制度,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或任意调拨群团组织资产。

鼓励群团组织在国家法律和相关规定许可范围内,通过多种方式筹措事业发展资金,依法享受扶持政策。群团组织应该建立健全社会资金募集、管理、使用全过程公开制度,建立第三方监督评价机制,提高社会公信力。

强化群团工作法治保障,提高群团工作法治化水平。推进涉及群团组织工作的立法,加强群团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和执法检查。

十一、加强群团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各级党委要加强群团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努力打造政治坚定、团结务实、群众拥护的坚强领导集体。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选拔群众工作经验丰富、在所联系群众中威信高的同志,推荐作为群团组织主要负责人人选。领导班子成员人选的考察推荐应该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结构要合理优化,工会、共青团、妇联负责人中基层一线代表人士的兼职比例应该适当增加。尊重群团组织民主选举结果,保持领导干部任期内稳定。健全县级以上群团组织领导班子中心组理论学习、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新进班子成员任职培训等制度。坚持严字当头,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探索建立符合群团工作特点的群团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机制。

群团干部是党的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党委要重视抓群团干部培养,全面加强群团干部队伍建设。将群团干部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分级负责、分系统落实。重视推动群团干部到火热的实践一线摸爬滚打、锻炼成才,注重从企业、农村、城乡社区等基层一线选拔优秀人才充实群团干部队伍。选好配强基层群团组织负责人,更多采用兼职、聘用等方式吸引优秀社会人才加入群团工作队伍。推进群团干部跨系统多岗位交流,加强群团组织与党政部门之间干部双向交流,把群团工作岗位作为提高干部做群众工作能力的重要平台。改进群团干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支持群团组织根据自身工作特点按规定考录和遴选机关工作人员。群团干部要自觉加强学习,增强党性修养,提高能力素质。

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建好群众之家、当好群众之友。群团组织领导机关要带头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把密切联系群众作为根本的工作作风,把工作重心放在最广大普通群众身上。健全防止和克服“四风”问题的长效机制,坚持定期分析检查、公开承诺整改等制度,经常开展下基层接地气、请群众评机关等活动,坚决克服机关化、脱离群众现象。群团组织领导机关干部要带头树立经常联系群众、直接服务群众、真情同群众交友的好作风,竭诚为群众服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中央管理的群团组织,要根据本意见要求制定实施方案。中央各部委,国家机关各部委党组(党委),解放军各总部、各大单位党委,要结合各自实际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本意见的具体措施。

(新华社北京7月9日电)

3、央视新闻:习近平出席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发布时间:2015-07-07 20:28 来源:CCTV

央视网消息(新闻联播):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7月6日至7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亿万人民的事业,党的群团工作肩负着庄严使命。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一定要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锐意进取、扎实苦干,切实保持和增强党的群团工作和群团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组织动员广大人民群众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把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汇聚成强大动力,共同谱写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新篇章。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克强、张德江、俞正声、王岐山、张高丽出席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刘云山作总结讲话。

习近平在讲话中指出,由党中央召开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在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分析研究新形势下党的群团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总结成功经验,解决突出问题,推动改革创新,努力开创党的群团工作新局面。

习近平强调,群团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群团工作是党通过群团组织开展的群众工作,是党组织动员广大人民群众为完成党的中心任务而奋斗的重要工作。这是我们党的一大创举,也是我们党的一大优势。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在党的领导下,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积极发挥作用,组织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坚定不移跟党走,为党和人民事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事实充分说明,新形势下,党的群团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只能改进提高不能停滞不前。我们必须根据形势和任务发展变化,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把工人阶级主力军、青年生力军、妇女半边天作用和人才第一资源作用充分发挥出来,把13亿多人民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我们必须从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的政治高度,抓好党的群团工作,保证党始终同广大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我们必须把群团组织建设得更加充满活力、更加坚强有力,使之成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力量。

习近平强调,对党的群团工作取得的显著成绩,必须充分肯定,同时必须注重解决存在的问题,特别是要重点解决脱离群众的问题。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增强自我革新的勇气,抓住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时机,在群团组织中深入推动思想教育、问题整改、体制创新,转变思想观念,强化群众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水平。

习近平指出,要切实保持和增强党的群团工作的政治性政治性是群团组织的灵魂,是第一位的。群团组织要始终把自己置于党的领导之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经得住各种风浪考验,承担起引导群众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把自己联系的群众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

习近平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群团工作领域的具体展开。这条道路是在党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青年运动方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的长期实践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符合我国国情和历史发展趋势。要坚持党对群团工作的统一领导,坚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服务群众的工作生命线,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坚持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党组织要鼓励和引导群团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群团组织要积极作为、敢于作为。

习近平指出,要切实保持和增强群团组织的先进性。我们的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是党直接领导的群众组织,承担着组织动员广大人民群众为完成党的中心任务而共同奋斗的重大责任,必须把保持和增强先进性作为重要着力点。要牢牢把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的时代主题,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组织动员广大人民群众走在时代前列,在改革发展稳定第一线建功立业。要以先进引领后进,以文明进步代替蒙昧落后,以真善美抑制假恶丑,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平,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正成为党执政的坚实依靠力量、强大支持力量、深厚社会基础。

习近平强调,群团组织必须始终站在党和人民的立场上,坚持为党分忧、为民谋利,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所开展的各种活动,多做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引导群众的工作,多做统一思想、凝聚人心、化解矛盾、增进感情、激发动力的工作。

习近平指出,要切实保持和增强群团组织的群众性。群众性是群团组织的根本特点。群团组织开展工作和活动要以群众为中心,让群众当主角,而不能让群众当配角、当观众。要更多关注、关心、关爱普通群众,进万家门、访万家情、结万家亲,经常同群众进行面对面、手拉手、心贴心的零距离接触,增进对群众的真挚感情。要大力健全组织特别是基层组织,加快新领域新阶层组织建设。群团组织和群团干部特别是领导机关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争当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忠实践行者、党的群众路线的坚定执行者、党的群众工作的行家里手。

习近平强调,要坚持眼睛向下、面向基层,改革和改进机关机构设置、管理模式、运行机制,坚持力量配备、服务资源向基层倾斜。要积极联系和引导相关社会组织。要高度注意群众的广泛性和代表性问题,更多把普通群众中的优秀人物纳入组织,明显提高基层一线人员比例。

习近平指出,群团组织要着眼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在大局下思考,在大局下行动,同时立足职责定位、立足所联系的群众,寻找工作结合点和着力点,推动群团组织职能与时俱进。群团组织要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能力,挖掘服务资源,坚持从群众需要出发开展工作,更多把注意力放在困难群众身上,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成为群众信得过、靠得住、离不开的知心人、贴心人。

习近平强调,各级党委要坚持德才兼备、五湖四海,加强群团干部培养管理,选好配强群团领导班子,提高群团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广大群团干部要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坚定理想信念,严格要求自己,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自觉抵制和纠正“四风”问题。

习近平强调,各级党委必须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出发,切实加强和改进对党的群团工作的领导。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党员干部带头示范、群团履职尽责的工作格局。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为群团组织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要深入把握党的群团工作规律,完善党委领导群团组织的制度,提高党的群团工作科学化水平。

刘云山在讲话中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从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群众基础的战略高度,从党和国家事业长远发展的全局高度,深刻阐明了党的群团工作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具有很强的战略性、思想性、针对性,是指导新形势下党的群团工作的纲领性文献。要深入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

刘云山说,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做好新形势下党的群团工作,关键是提高认识、明确责任、抓好落实。要不断深化对群团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深化对党的群团工作和群团组织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认识,深化对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正确道路的认识,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要强化各级党委的领导责任,在把好方向、统筹指导、用好干部上履职尽责;强化党政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责任和社会各方面扶持帮助的责任,为做好群团工作提供有力支持;强化群团组织的直接责任,增强主业意识和主动精神,积极作为、主动担当。抓落实,还要突出重点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弘扬改革精神,把“三严三实”要求贯穿到群团工作各方面,切实抓好思想政治引领、凝聚改革发展稳定力量、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服务群众等工作,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上取得突破,努力提高党的群团工作科学化水平。

北京市、贵州省、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清华大学、浙江省嘉善县负责同志作大会发言。

在京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同志、国务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全国政协有关领导同志出席会议。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省级城市党委,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有关群团组织,中央管理的部分企业、金融机构和高校党组(党委)负责同志,以及军队有关单位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4、中青在线-媒体评论:高规格的共青团改革,背后有何政治考量?

http://www.cyol.com 2016-08-04 09:53 中青报订阅

来源:海外网-侠客岛专栏 明日绫波

今天,《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由中办印发的消息出来了。事实上,这个文件在系统内下发已经有将近一个月的时间。

这事儿还是很有说头的。

规格

首先,是规格。

首先,共青团是所谓“群团组织”的一部分——还有工会、妇联等群众性团体组织。以群团这个整体来说,十八大之后,重视程度是非同一般的。

2014年底,中共中央就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群团工作的意见》;2015年,中共历史上第一次召开了群团工作会议。而今天的新闻通稿里,则披露了这样的信息——这个改革方案,先后经过了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中央全面深改小组会议、中央书记处会议的审议,习近平总书记则“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为共青团改革指方向、定方针、提任务”。

换句话说,以共青团为代表的群团工作,其改革,从十八大之后经历了中共最高决策层的多次讨论、研究和指导,规格之高可见一斑。事实上我们知道,十八大之后,习近平在多个领域都召开过座谈会;但像共青团这样,以整体方案改革一个系统者,并不多见。

为什么如此重视共青团的工作?

定位

重要性,涉及到定位问题。

众所周知,共产党起家的“三大法宝”之一,就是“群众路线”;革命战争时期使共产党赢得人心、建设时期使国家振衰起敝,靠的也是共产党和群众的鱼水关系。但毋庸讳言,当下的中国,官方和民间存在诸多的误解和矛盾,导致舆论撕裂,社会流动性差,公众对社会事件的有效参与不够,社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不足。这也就是习近平所言,“人心是最大的政治”。

尤其在当下的中国,无论是深化改革、转型升级发展,还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抑或是社会和谐稳定,说到底,都得靠群众、靠人民。这是根本的出路,更是共产党所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而在其中,青年的作用都至关重要。

在这样的背景下,以共青团为代表的群团组织的意义就凸显出来了——它既可以承接国家意志,又可以团结和发动群众。

《方案》强调,共青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政府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毋庸置疑,这是一个涉及到“未来”的组织——团员很多会成为党员,青年则会成长为社会的中流砥柱;团的工作能不能做好,很大程度上关系到“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的问题。

更耐人寻味的一个表述是,“推进共青团改革,是从严治党的一部分,是焕发共青团活力的重要举措”;以改革焕发活力是常见表述,而将其纳入“从严治党”的一部分,则并不常见。其特殊性不言而喻。

问题

既然要改革,就说明目前存在问题。用中央巡视组给共青团中央的反馈意见说,问题可以概括为“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用人民日报评论员2015年给群团工作存在问题的话说,就是“衙门作风”、“职能雷同”、“代表面窄”和“内容空泛”。

归结起来,说的都是“脱离群众”。

去年7月,在群团工作会议之后,团中央第一书记秦宜智也点出了这些问题的危险性:“如果共青团再不奋起直追,不仅是跟不上、不适应的问题,而是会被青年边缘化、被党政边缘化,甚至失去组织存在的价值。”

侠客岛曾经解读过这种“边缘化”:一方面,群团组织在社会管理中处于边缘地位,无法有效地参与政治生活和公共事务管理;另一方面,虽然是群众组织,但是在群众中处于边缘,端着官架子,不能真正代表人民群众。针对这两个方面的缺陷,向上应该打通政治参与通道,向下应该接近群众。这一方面要克服衙门作风,和党政机关保持区别,扭转群团组织的行政化倾向;同样,也要避免群团组织内部人员的过度精英化,接纳和代表更多的普通群众。

破局

这次的改革方案,也能非常明显地看出问题导向,基本都是面向“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的“四化”在动刀。

比如,针对难出大院的机关化、行政化,《方案》提出,要在团中央精简机关行政编制,补充挂职干部,“不搞年龄层层递减”;同时,高度强调到基层去,“推动机关干部到基层一线开展工作,建立完善团中央机关干部常态化下沉基层、向基层服务对象报到工作机制,推动机关干部摆脱文山会海、走出高楼大院”;

针对“贵族化”、“娱乐化”,则要在团中央领导机构中“明显提高基层和一线团干部、团员的比例”,五湖四海,“不拘一格从党员、团员中选拔优秀人才”;团干部则要直接联系青年,“每名专职、挂职团干部经常性联系100名左右不同领域的团员青年,兼职团干部直接联系10名左右普通青年”,把活动做实,经常性听取青年的声音,并与他们互动。

事实上,这样的动作已经在团系统内开展。去年9月,团中央就启动了首批386名团干部赴县级团委开展工作的行动,这也是团中央和团省(区、市)委机关干部“常态化下沉基层”工作的地部分。他们计划,在两年分四批,每批选派1/4的干部派驻到县(区)团委工作4个月;首批的386人中,有48名局级干部、180名科级干部。

另一方面,团中央外出调研、蹲点、定点联系的制度也在建设。岛叔有几位相熟的团中央朋友,经常打电话不在北京,一问,都是到外地调研去了。裁减编制、增加监制人员数量,上海等地的团改革已经提前实践总结经验了。

可以预见的是,以共青团的整体改革为先导,在未来,群团组织还可能会有陆续改革;而共青团的改革,则是其他群团组织改革的示范和样本。无论如何,这都是中共这一政党凝聚更大共识的努力:无论是“能顶半边天”的妇女,还是“有力量”的工人,抑或是共和国未来的青年,都是在未来中国发展中至关重要的力量。

(本文为“侠客岛”独家授权海外网发表,如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海外网-侠客岛专栏”)

2014年底,中共中央就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群团工作的意见》。2015年,中共历史上第一次召开了群团工作会议。

值得关注的是,昨天发布《方案》强调,“推进共青团改革,是从严治党的一部分,是焕发共青团活力的重要举措”。其特殊性不言而喻。

早在2015年10月30日至12月29日,根据中央统一部署,中央第二巡视组对共青团中央开展了专项巡视。2016年2月2日,中央巡视组正式向团中央反馈了巡视意见,其中指出的问题可以概括为“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2015年,人民日报评论员曾指出,群团工作存在的问题包括“衙门作风”“职能雷同”“代表面窄”和“内容空泛”。

这次的改革方案,非常明显地看出问题导向,基本都是面向“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的“四化”在动刀。

5、新华社通稿: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

发稿时间:2016-08-02 19:51:00 来源: 新华社 中国青年网

新华社北京8月2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方案》强调,共青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党和政府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推进共青团改革,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部分,是焕发共青团生机活力的重要举措。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亲切关心青少年和共青团工作,把共青团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方面作出战略谋划和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为共青团中央改革指方向、定方针、提任务。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中央书记处会议分别审议了《方案》。

《方案》明确了共青团中央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方案》提出,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青少年和共青团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六个坚持”的基本要求和“三统一”的基本特征,牢牢把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这一中国青年运动的时代主题,以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基本要求,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自我革新的勇气,着力推进组织创新和工作创新,带领全团把广大青年紧密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为协调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作贡献。共青团改革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把准政治方向,坚持立足根本、围绕时代主题,坚持服务青年、直接联系青年,坚持问题导向、有效改进作风,坚持加强基层、支持基层创新,构建“凝聚青年、服务大局、当好桥梁、从严治团”的工作格局,更好团结带领青年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更好肩负起党交给共青团的光荣使命,紧跟党的步伐、走在群团改革前列。

《方案》从四大方面、十二个领域提出了改革措施。第一,改进团中央领导机构人员构成、机构设置和运行机制。完善代表大会和委员会制度,增强团的代表大会、全委会、常委会的代表性,在团中央领导机构中明显提高基层和一线团干部、团员的比例;扩大代表大会代表的参与渠道,建立代表大会发言制度、团中央委员会向代表报告工作和听取意见建议制度、团代表走访团员青年制度;完善全委会委员议事建言机制,建立委员重点发言制度、委员提案制度;更好发挥常委会作用,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改革优化机关职能和机构,实行工作力量“减上补下”,团中央精减机关行政编制,补充相应数量的挂职干部,带动省级团委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精简编制、充实县级团委和直接服务青年的工作领域;改革团中央直属单位。改进团的领导体制和机关运行方式,完善双重领导体制;推动机关干部到基层一线开展工作,建立完善团中央机关干部常态化下沉基层、向基层服务对象报到工作机制,推动机关干部摆脱文山会海、走出高楼大院;建立扁平化、项目化工作机制,让青年了解团的历史、参与机关工作、增强主人翁意识、找到家的感觉。

第二,改革团中央机关干部选拔、使用和管理。把团的岗位作为党政等各领域、各行业优秀年轻干部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培养群众工作作风、丰富群众工作经验的重要平台,坚持德才兼备、五湖四海,突出“知青少年、懂青少年、爱青少年”,不拘一格从党员、团员中选拔优秀人才,建设专职、挂职、兼职干部相结合,符合群团组织特点、充满生机活力的团中央机关干部队伍;改进机关干部选任交流,注重人岗相适,不搞年龄层层递减,从严选拔专职干部,挂职、兼职干部在机关所任职务从工作需要出发,不完全对应行政级别;完善机关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机制,增加基层团组织和团员青年评价权重。加强机关干部作风建设,扎实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持续深入开展团干部健康成长教育,引导机关干部大部分工作时间到青年中去;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建立团干部直接联系青年制度,每名专职、挂职团干部经常性联系100名左右不同领域的团员青年,兼职团干部直接联系10名左右普通青年,努力做到经常有声音、有互动、有话题、有线下活动、有面对面交流。

第三,改革创新团的工作、活动和基层组织建设。把思想政治引领贯穿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担负起引导青年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创新组织动员团员青年服务大局的载体和方式,团结动员广大青年认识、适应、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参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立足本职岗位为“十三五”作贡献。提高服务青年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能力,推动出台面向青年的普惠性服务政策,推进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建立团内外资源区域化统筹配置机制,形成共青团工作品牌体系;更加注重直接服务普通青年,努力打造直接联系服务青少年的阵地依托,推动团的各级领导机关组织实施直接面向青年的重点服务项目,开设直接面向青年的活动场所,适应青年的作息特点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提升服务能力;改革创新青少年维权工作,构建“大权益”工作格局,明确维护青少年权益工作的对象和权责边界,更好发挥党委和政府联系青少年的桥梁纽带作用。大力实施“网上共青团”工程,以“智慧团建”和“青年之声”为重点,建设工作网、联系网、服务网“三网合一”的“网上共青团”,形成“互联网+共青团”格局,实现团网深度融合、团青充分互动、线上线下一体运行。着力夯实基层基础,改进团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增强团员先进性光荣感,严格入团程序,加强团员意识教育,推动全体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充分发挥团员在青年中的模范作用和对青年的凝聚作用,在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急难险重任务中当好生力军和突击队;改革创新团的基层组织设置,构建纵横交织的网络化组织体系;建设“团干部+社工+青年志愿者”队伍,充实基层工作力量;加强联系服务引导,把青年社会组织紧密团结起来。

第四,加大党委和政府对共青团工作的支持保障力度。落实党建带团建制度,推动把团建纳入各级党委党建工作规划和年度考核内容,团建工作占一定比重;建立抓落实的督导机制,对省级落实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情况进行定期检查;把“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人选”作为基层团组织的重要工作职责,推动党组织将推优纳入党员发展工作规划。健全政府协调工作机制,制定青年发展规划,各地制定相应规划,注重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衔接;加强共青团和青年工作学科建设,推动把青年群众工作列入各类干部培训课程;健全稳定规范的共青团工作经费保障制度;加大对团的基层工作阵地建设支持力度,推动群团组织基层工作和服务阵地共建共享。

《方案》要求,以团中央改革为牵引,加强统筹指导,带动地方各级、各领域共青团在党委领导下,结合工作实际谋划改革、推进改革,形成以上率下、全团抓改革的工作局面。

6、中国青年报通稿:团中央和教育部联合印发《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

2016年11月22日07:44 来源:中国青年报

近日,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联合印发《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在共青团改革大局中推进高校共青团改革创新,切实加强和改进高校共青团各项工作和建设。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亲切关心青少年和共青团工作,把共青团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面作出战略谋划和部署。在教育部支持下,团中央围绕《方案》制定,组织力量开展深入调研,梳理总结高校共青团的生动实践,广泛征求各方面宝贵意见,精心研究起草制定《方案》,慎重履行了必要决策程序。

《方案》明确了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方案》提出,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青少年和共青团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着力解决脱离青年学生的突出问题,依照共青团“凝聚青年、服务大局、当好桥梁、从严治团”的工作格局,积极适应共青团深化改革新形势、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新发展和青年学生新特点,始终把握思想政治引领这一核心任务,坚持立德树人,坚持服务学生成长成才,坚持以体制机制改革激发活力,着力推进组织创新和工作创新,团结带领广大青年学生按照党的要求努力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为协调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作贡献。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必须牢牢把准政治方向,尊重学生主体地位,突出重点聚焦问题,统筹推进上下联动,建设更加充满活力、更加坚强有力的高校共青团,巩固提升在全团的基础性、战略性、源头性地位和作用,直接联系服务引领青年学生取得重要成效,工作有效覆盖面不断扩大,组织吸引力凝聚力不断增强,服务高等教育发展和学生成长成才的能力水平不断提高,广大青年学生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念更加坚定。

《方案》从五大方面、十五个领域提出了改革措施。第一,改革优化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完善领导机构设置,加强团教协作,在全国和省级层面由共青团组织和教育部门共同成立高校共青团工作指导委员会、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工作统筹指导和督导,充分发挥专业化协同工作平台的作用,建立健全分类型、分区域的高校共青团工作交流组织机制,支持和鼓励高校团委根据工作实际合理设置和调整工作机构;推行直接联系服务引领青年师生制度,落实全团有关制度安排,实行“驻校蹲班”直接联系基层团支部制度,建立健全工作活动开展“众创众筹众评”制度,以多种形式召开面向高校青年师生的恳谈会、通报会等;构建项目化、扁平化、制度化的工作机制,对重点工作实施项目化管理,打造若干面向青年学生的团学工作品牌,加强高校共青团的制度和规范建设,注重对基层的直接支持指导。

第二,改革健全基层组织制度。构建党领导下的“一心双环”团学组织格局,在高校党委领导下,以团委为核心和枢纽,以学生会组织为学生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主体组织,以学生社团及相关学生组织为外围延伸手臂;落实和完善团的代表大会制度,严格执行校级和院系团的代表大会定期召开制度,提高基层团支部、非团学干部的团员学生和青年教职工的代表比例,推行代表常任制、提案制和大会发言制度以及校级和院系团组织定期向团的常任代表报告工作和听取意见建议的制度,坚持团内民主;巩固和创新基层团组织建设,深入实施高校基层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推行班级团支部与班委会一体化运行机制,针对高校内的青年教师和青年职工等群体加强联系服务引导,以团干部选配和团的工作规范化为重点加强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团的建设。

第三,改革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遵循青年学生成长和思想教育引导的客观规律,改革创新面向不同类型学校、不同阶段学生、不同精神需求的目标、内容和方法,构建分层分类一体化思想引领工作体系;实施高校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围绕高校育人中心任务,针对学生学习就业创业、创新创造实践、身体心理情感、志愿公益和社会参与等普遍需求,推动高校共青团工作规范化、课程化、制度化;健全针对困难学生的多样化、常态化帮扶机制,加大对经济困难、学业困难、心理问题、人际沟通困难、上进心不足及毕业未就业等学生群体的帮扶力度;完善学生权益维护工作机制,以促进教育公平和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关注校园弱势群体,关注普遍性利益诉求,完善维护高校学生权益的组织化渠道和机制;推进“网上共青团”建设,加快高校共青团互联网战略转型,推进“青年之声”平台建设,落实全团“智慧团建”要求,打造新媒体阵地集群,统筹建好网络工作队伍,加强网络文化内容供给。

第四,改革完善团干部选用培养制度。改革团干部配备考核管理制度,打造专职、挂职、兼职相结合的高校共青团干部队伍,在高校校级及院系级团组织普遍建立从青年教师和学生中选任挂职、兼职副书记的制度,从严选拔、从严管理高校团干部;完善团干部培养培训使用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团干部健康成长教育,建立完善全国、省、高校分级培训体系,为高校团干部职称晋升、职业发展、教学科研成果评定等搭建平台、提供支撑,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逐步完善高校团干部校内转岗和校外流动的制度安排,建立健全对学生骨干的选拔考核、培养使用、淘汰退出等机制。

第五,改革强化保障支持。优化加强党建带团建机制,将团的建设纳入高校党的建设总体格局,将共青团工作作为检查考核高校(院系)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占比不低于10%,高校党委每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团的工作,高校团委书记为党员的作为高校党委委员候选人提名人选,完善高校团组织“受同级党组织领导、同时受团的上级组织领导”的双重领导体制,将“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人选”作为高校基层团组织的重要工作职责;优化资源条件保障机制,支持团组织按照团章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高校校级团委须单独设置,已经合并或归属其它部门的必须予以纠正,高校团委的领导职数、专职干部编制数根据学校规模和工作需求合理确定。

《方案》要求,要加强宣传引导,选择部分省级和高校团组织进行重点项目改革试点,及时总结、推广具有普遍性和借鉴意义的经验做法,指导督促各地各学校结合实际制定细化措施,稳妥有序推进改革,《方案》落实执行情况将纳入各级团组织和教育部门的考核内容。

7、共青团中央微博-全文:权威发布 |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全文)

共青团中央  2016-11-23 11:19:38 微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切实加强和改进高校共青团各项工作和建设,推进高校共青团改革创新,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青少年和共青团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着力解决脱离青年学生的突出问题,依照共青团“凝聚青年、服务大局、当好桥梁、从严治团”的工作格局,积极适应共青团深化改革新形势、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新发展和青年学生新特点,始终把握思想政治引领这一核心任务,坚持立德树人,坚持服务学生成长成才,坚持以体制机制改革激发活力,着力推进组织创新和工作创新,团结带领广大青年学生按照党的要求努力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为协调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作贡献。

(二)基本原则

牢牢把准政治方向。紧紧依靠党的领导,自觉将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高校共青团改革各方面、全过程,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青年运动方向,引领广大青年学生坚定跟党走。

尊重学生主体地位。深化以青年学生为中心的改革,把准青年学生脉搏,了解青年学生心声,坚持服务青年学生的工作生命线,让青年学生当团学工作和活动的主角,问需问策问效于青年学生,使高校共青团深深植根于青年学生。

突出重点聚焦问题。紧紧围绕提升高校共青团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扩大工作有效覆盖面,抓住脱离青年学生这一本质问题,着眼根本,立足长远,着力破解制约高校共青团发展的思维定势、重点难点和体制机制问题。

统筹推进上下联动。着眼于“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既坚持全面统筹,做好顶层设计和推动,又发挥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基层先行先试、大胆探索,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推进改革的生动局面。

(三)主要目标

紧紧围绕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这一基本要求,突出基础制度创新和组织活力提升,建设更加充满活力、更加坚‍‍强有力的高校共青团,巩固提升在全团的基础性、战略性、源头性地位和作用,直接联系服务引领青年学生取得重要成效,工作有效覆盖面不断扩大,组织吸引力凝聚力不断增强,服务高等教育发展和学生成长成才的能力水平不断提高,广大青年学生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念更加坚定。

二、改革措施

(一)改革优化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

1.改革完善领导机构设置。

加强团教协作,在全国和省级层面,由共青团组织和教育部门共同成立高校共青团工作指导委员会,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工作统筹指导和督导。团中央学校部实行“职能处室+专业中心+分类组织”的工作机构设置模式;将“中等职业学校处”调整为“职业院校处”,加强高职院校与中职学校共青团工作统筹。

充分发挥全国学校共青团研究中心、新媒体运营中心等专业化协同工作平台的作用。建立健全分类型、分区域的高校共青团工作交流组织机制。支持和鼓励高校团委按照思想引领、素质拓展、权益服务、组织提升等主要任务,根据工作实际合理设置和调整工作机构。

2.推行直接联系服务引领青年师生制度。

落实全团“团干部直接联系青年(‘1+100’)”“大宣传大调研”“常态化下沉基层”“向基层服务对象报到”等制度安排。实行“驻校蹲班”直接联系基层团支部制度,团中央、省级团委、地市级团委中负责高校共青团的专职干部结合自身工作每年集中不少于15个工作日到高校“驻校蹲班”,高校校级团委专职干部每人每年直接联系1个以上基层团支部。

建立健全高校共青团工作活动开展“众创众筹众评”制度,通过项目化的征集招标、申办领办等方式,通过实行青年师生评议工作制度,使青年师生更多地参与到共青团工作的设计、决策、实施、评议全过程。定期以多种形式召开面向高校青年师生的恳谈会、通报会等。

3.构建项目化、扁平化、制度化的工作机制。

对重点工作实施项目化管理,促进“挑战杯”“创青春”“三下乡”“三走”“四进四信”“与信仰对话”等项目的运行规范和内涵提升,着力打造若干面向青年学生的团学工作品牌。努力实现高校共青团各级组织间工作审批、指令发布、信息交流的科学层级化和有效扁平化,大幅精简会议、文件、简报,注重运用新媒体手段指导和推动工作。

加强高校共青团的制度和规范建设,促进工作有制可循、有序开展。明确高校共青团不同层级组织的核心任务,注重工作部署的统筹安排。综合运用党政评价、师生评议、互学互评、第三方测评等方式,建立健全高校共青团上级组织对下级组织的评价考核制度。注重对基层的直接支持指导,努力为基层团组织配置和争取资源,加强工作标准化和知识化管理,建立团学工作资料库和“慕课”资源库。

(二)改革健全基层组织制度

4.构建党领导下的“一心双环”团学组织格局。

在高校党委领导下,构建“一心双环”组织格局,以团委为核心和枢纽,以学生会组织为学生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主体组织,以学生社团及相关学生组织为外围延伸手臂。改进团组织对学生会组织的指导,推动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高校的各级学生会组织,由同级团委归口指导。

高校团委履行对学生社团的主要管理职能,支持引导学生社团规范发展;学生会组织配合团组织加强对学生社团的引导、服务和联系,校级学生会组织须明确1名主席团成员负责学生社团工作。校级团委应设立专门机构,指导和管理学生社团工作;已成立校级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其主要负责人须由校级学生会组织负责学生社团工作的学生兼任。

5.落实和完善团的代表大会制度。

严格执行校级和院系团的代表大会定期召开制度,坚决杜绝不按时召开的现象;增强代表性,提高基层团支部、非团学干部的团员学生和青年教职工的代表比例,2018年之前实现比例不低于70%的目标;畅通代表参与渠道,推行代表常任制、提案制和大会发言制度,建立校级和院系团组织定期向团的常任代表报告工作和听取意见建议的制度。

坚持团内民主,推行和落实基层团支部直接选举,鼓励有条件的校级和院系团组织在经党组织同意的提名人选中差额选举产生委员会成员和书记、副书记。

6.巩固和创新基层团组织建设。

制定实施高校共青团基层组织工作制度文件。深入实施高校基层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

发挥校级团委主体作用;强化院系团组织建设,明确书记专设,健全内设机构;强化研究生团组织建设,加强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巩固班级团支部建设,推进社团建团,探索宿舍建团、实验室建团、网络建团等,构建“多种模式、多重覆盖”的团建创新机制;推行班级团支部与班委会一体化运行机制,探索实行班长兼任团支部副书记或团支部书记兼任班长的制度。

针对高校内的青年教师和青年职工等群体,各高校校级团委须专门成立相应团组织,积极建立交流沟通平台和机制,加强联系服务引导;注重促进青年教师密切联系学生,教学相长、共同提高。以团干部选配和团的工作规范化为重点,加强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团的建设。

(三)改革创新工作方式方法

7.构建分层分类一体化思想引领工作体系。

着眼思想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遵循青年学生成长和思想教育引导的客观规律,改革创新思想引领工作面向不同类型学校、不同阶段学生、不同精神需求的目标、内容和方法,构建分层分类一体化工作体系。

广泛开展高校共青团“四进四信”活动,深化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改进创新面向广大青年学生的思想引领工作方式。

8.实施高校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

围绕高校育人的中心任务,在引导青年学生坚持学业为主的同时,针对学习就业创业、创新创造实践、身体心理情感、志愿公益和社会参与等普遍需求,借鉴“第一课堂”的做法,加强与学校相关部门、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以及社会机构合作,普遍推行高校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推动工作的规范化、课程化、制度化。

从工作内容、项目供给、评价机制等方面进行系统设计和整合拓展,客观记录、认证学生参与“第二课堂”活动的经历和成果,促进高校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成为学校人才培养评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社会单位选人用人的重要依据。

9.健全针对困难学生的多样化、常态化帮扶机制。

加大高校共青团对经济困难、学业困难、心理问题、人际沟通困难、上进心不足及毕业未就业等学生群体的帮扶力度,积极动员和整合校内、社会等方面资源,推进实施“学生导师计划”、“心理阳光工程”、“千校万岗”高校毕业生就业精准帮扶行动、节假日送温暖等工作,帮助他们适应大学生活,顺利完成学业,积极融入社会。

10.完善学生权益维护工作机制。

以促进教育公平和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关注校园弱势群体,关注普遍性利益诉求,完善维护高校学生权益的组织化渠道和机制。探索在学校、院系、班级等团组织中设立权益部长(委员)。

推动高校共青团与当地12355青少年服务台对接,依托服务台联系的公益律师、心理咨询师等专业力量,为学生提供法律、心理服务和权益个案帮扶。

11.推进“网上共青团”建设。

加快高校共青团互联网战略转型,形成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的工作战略理念和整体格局。以“青年之声”平台建设为依托,按照“加强平台体系建设、加强功能内容建设、加强服务能力建设、推动与重点工作整合、推动强化工作保障”的思路,通过线上线下联动,将“青年之声”平台建设成反映学生呼声、回应学生诉求、维护学生权益、服务学生成长的统一品牌和重要窗口。

结合全团“智慧团建”系统实施,实现基础团务、团员管理和团的信息统计网络化。提升新媒体运用能力和水平,打造微信、微博、QQ、贴吧、网站等新媒体阵地集群;统筹建好网络工作队伍,建立健全管理、培训和激励机制;加强网络文化内容供给,研发和推广优秀内容产品。发挥全国学校共青团新媒体运营中心的统筹协调作用,推动省级团委、高校团委成立相应组织,整合各方资源,加强工作联动。

(四)改革完善团干部选用培养制度

12.改革团干部配备考核管理制度。

打造专职、挂职、兼职相结合的高校共青团干部队伍。在高校校级及院系级团组织,普遍建立从青年教师中选任至少1名兼职或挂职副书记、从学生中选任至少2名兼职副书记的制度;校级、院系级团委班子成员中,挂职和兼职副书记的比例不低于50%;注重从学生中选拔建立校级和院系级团组织的兼职干部队伍。

挂职、兼职干部不占编制,不完全对应行政级别;挂职干部只转组织关系、不转行政关系,兼职干部根据工作需要予以灵活掌握。从严选拔、从严管理高校共青团干部,根据专职、挂职、兼职干部承担的不同工作任务采取有针对性的考核办法,加强对考评结果的运用。

13.完善团干部培养培训使用制度。

加强作风建设,持续深入开展团干部健康成长教育,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教育引导高校共青团干部筑牢理想根基、强化宗旨意识、践行群众路线、勇于开拓创新。

建立完善全国、省、高校分级培训体系,建设以理想信念、党性作风、团的业务能力、新知识新观点新技能等为重点的核心课程和线上资源共享平台;团中央举办针对重点高校团委负责人的示范培训,省级团委培训本地区校级团委负责人,高校团委培训本校院系及基层团干部,力争每4年轮训一遍高校共青团专职干部。

健全既有的高校共青团工作理论研究课题发布和成果遴选机制,同时探索与有关部委、科研机构等方面合作,为高校团干部职称晋升、职业发展、教学科研成果评定等搭建平台、提供支撑。

坚持严格要求和关心培养相结合,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结合团干部绩效评价、能力特长等,逐步完善高校团干部校内转岗和校外流动的制度安排。

建立健全对学生骨干的选拔考核、培养使用、淘汰退出等机制,努力打造信念坚定、品学兼优、朝气蓬勃、心系同学的学生骨干队伍。

(五)改革强化保障支持

14.优化加强党建带团建机制。

推动在各级党政召开的教育工作、高校党建等会议中明确列入高校共青团工作的专题内容。将团的建设纳入高校党的建设总体格局,推行团建与党建同规划、同部署;将共青团工作作为检查考核高校(院系)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占比不低于10%。

高校党委须明确由一名副书记分管共青团工作,高校行政应有一名副校长联系共青团工作。高校党委每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团的工作。高校团委书记为党员的,作为高校党委委员候选人提名人选。完善高校团组织“受同级党组织领导、同时受团的上级组织领导”的双重领导体制。同级党组织确定高校校级和院系团组织主要负责人任免等事项,应事先向团的上级组织征求意见。将“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人选”作为高校基层团组织的重要工作职责,将推优纳入学校党员发展工作规划。

15.优化资源条件保障机制。

支持团组织按照团章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高校校级团委须单独设置,已经合并或归属其他部门的必须予以纠正,并合理界定区别于其他部门的工作职能。

高校团委的领导职数、专职干部编制数,根据学校规模和工作需求确定,按照加强基层工作力量的精神,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共青团建设的意见》(中青联发〔2005〕15号)执行;校级团委书记按学校处级正职干部配备和管理;校级团委各部部长、院系团组织书记为专职干部的,按学校科级正职干部配备和管理。

高校按在校生人均每年不低于20元的标准划拨校级团委日常工作经费,并在活动场所、设备、时间等方面对团的工作予以保障。

三、组织实施

本方案由团中央与教育部联合下发实施,方案落实执行情况将纳入各级团组织和教育部门的考核内容。团中央学校部加强宣传引导,选择部分省级和高校团组织进行重点项目改革试点,及时总结、推广具有普遍性和借鉴意义的经验做法,指导督促各地各学校结合实际制定细化措施,稳妥有序推进改革。

8、中青在线新闻:团中央学校部负责人就高校共青团改革答记者问

发布时间:2016-11-2206:44 来源:中青在线 作者:李立红

近日,共青团中央和教育部联合下发了《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全面部署和安排了今后一个时期高校共青团推进改革的相关任务。日前,团中央学校部负责同志就有关高校共青团改革接受了记者专访。

问:《方案》是指导今后高校共青团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请介绍一下《方案》出台的背景和基本情况。

答:大学生是宝贵的人才资源,高校共青团肩负着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重要使命。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高等教育和高校青年师生工作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先后给北京大学、华中农业大学、河北保定学院等高校青年师生,和西部支教志愿者、青奥会志愿者、大学生村官回信;在2014年同北京大学师生座谈时,习近平总书记深切寄语广大青年学生要“勤学、修德、明辨、笃实”。今年2016五四青年节前夕,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科大考察时,对广大青年学生提出争做“有理想、有追求的大学生,有担当、有作为的大学生,有品质、有修养的大学生”的重要要求。习近平总书记的关心和期望,让高校师生和高校共青团深感温暖、备受鼓舞和鞭策,也倍增做好工作、深化改革的使命感和紧迫感。

因此,在共青团全面推进改革过程中,按照中央领导同志指示要求,团中央书记处明确要求高校共青团要专题研究改革工作,制定专项改革实施方案,力争走在全团改革的前列。在团中央书记处的具体指导下,在教育部的关心支持下,我们于去年下半年启动了《方案》起草制定工作。团中央学校部牵头成立专项起草小组,成员包括上海、重庆等改革试点省份团委负责同志、部分省级团委学校部同志及部分高校党政负责同志、团学干部、学生代表、青年教师等,其间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研究《方案》的框架及主要内容;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征求意见座谈会40多次,实地征询200余人意见建议;通过书面和新媒体等方式征求了32个省级团委学校部、学联和70多所高校团委意见;团中央书记处也两次专题研究了《方案》初稿和征求意见稿。今年6月,我们专门就《方案》征求了教育部意见,教育部高教司、思政司等相关司局对《方案》提出了宝贵意见建议。对于各方的意见建议,起草小组认真梳理总结、系统归纳后,已充分吸纳在《方案》之中。日前,《方案》经报中央领导同志审批后,已由团中央和教育部联合印发。可以说,《方案》的形成过程,是一个发扬民主、群策群力的过程,是一个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过程,集中体现了对中央精神的坚决贯彻,集中代表了对共青团改革的具体落实,集中汇聚了高校共青团战线的实践探索。

问:这次高校共青团改革的整体考虑是什么?

答:积极稳妥地推进高校共青团改革既是我们面临的重大任务和重大考验,更是高校共青团面向未来、创新发展的重大机遇。在谋划和推进改革的过程中,我们主要有以下几个考虑。一是聚焦核心目标。要通过改革,进一步引领广大大学生群体更加紧密的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更加自觉地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更加坚定地听党话、跟党走,这是高校共青团改革最重要的目标指向和最根本的遵循保证。二是解决突出问题。长期以来,高校共青团积极主动融入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在培养人、教育人、塑造人方面开展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新的形势下,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比如,团组织和团工作脱离青年学生的现象一定程度上存在;基层组织活力不足、“二八现象”等老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等等。这次就是要通过改革,有效提升高校共青团的吸引力凝聚力,扩大工作有效覆盖面,抓住脱离青年学生这一本质问题,着眼根本,立足长远,着力破解制约高校共青团发展的思维定势、重点难点和体制机制问题。三是实现根本重塑。就是要通过改革,切实保持和增强高校共青团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凸显学校共青团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在国家教育体系中的战略使命,实现高校共青团的价值重塑;通过改革,重构学校共青团在领导机构、干部制度、基层组织等方面纵横交错的组织体系,实现高校共青团的组织重塑;通过改革,调整和优化高校中党与团、团与教、团与学校、团与团员、团与学生、上级与下级团组织等各方面的基本关系,实现高校共青团的制度重塑。

总的来说,这次的改革,我们必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全团改革的具体要求和整体节奏中来,勇于担当,攻坚克难,不仅立足当下,更为高校共青团事业未来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问:这次高校共青团改革具体举措的聚焦指向主要有哪些?

答:这次高校共青团最核心的关注点主要有五个,概括起来讲就是二十个字“优化机制、活跃组织、创新工作、打造队伍、强化保障”。一是优化机制。机制创新是改革的先导,发挥着抓总、管长远的重要作用。《方案》中提出要改革优化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比如,在全国层面和省级层面,成立高校共青团工作指导委员会,建立健全分类型、分区域的高校共青团工作交流组织机制加强工作统筹指导;比如,构建项目化、扁平化、制度化的工作机制,注重工作部署的统筹安排;比如,推行“驻校蹲班”直接联系基层团支部制度,切实解决脱离青年学生的问题。体制机制的创新优化将成为高校共青团改革中破解难题的重要牵引。二是活跃组织。组织体系的完善和组织活力的彰显是改革的关键,《方案》明确提出构建党领导下的“一心双环”团学组织格局,确保共青团在各类学生组织中的核心地位和作用,落实和完善团的代表大会制度,《方案》特别提出要注重巩固和创新高校基层团组织建设,深入实施高校基层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巩固完善校、院系、班级的三级工作和组织格局。要在高校要推行班级团支部与班委会一体化运行机制,探索实行班长兼任团支部副书记或团支部书记兼任班长的制度等,这些有力举措必将对基层组织建设起到实质性改变和促进。三是创新工作。要通过改革使高校共青团工作在继承中创新,在巩固中深化。《方案》重点在思想引领、素质拓展、权益服务等方面有新的部署,比如,在思想引领方面,提出要构建分层分类一体化思想引领工作体系;在素质拓展方面,提出借鉴高校“第一课堂”的模式和机制,普遍推行高校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在权益服务方面,提出进一步健全针对困难学生的多样化、常态化帮扶机制。同时,要大力推进网上共青团建设,建设好“青年之声”平台,开发精品内容产品,建设网络工作队伍,加快高校共青团互联网战略转型。四是打造队伍。团干部是推动共青团改革发展的关键少数。建设一支来源广泛、构成合理、素质过硬、作风扎实的高校共青团干部对于书写好改革大文章至关重要。《方案》一方面提出要打造高校共青团“专、挂、兼”相结合干部队伍,逐步建立科学可行的工作绩效考评机制,逐步完善分级培训体系;另一方面还强调要关注高校团干部的职业发展,为高校团干部在职称晋升、职业发展、教学科研成果评定等方面提供平台、支撑和资源。同时,也要建立健全对学生骨干的选拔考核、培养使用、淘汰退出等机制。五是强化保障。寻求各方的保障与支持,是增强高校共青团改革发展内动力的必要保证。《方案》提出要优化加强党建带团建机制和资源条件保障机制,比如,要将团的建设纳入高校党建工作总体格局,团的工作成绩纳入高校党建工作考核体系等;比如,高校要保证校级团委单独设置,支持团组织按照团章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校级团委书记按学校处级正职干部配备和管理,根据学校规模和工作需求在团干部编制数、工作经费、活动阵地等方面对团的工作予以保障。

问:高校中“学生官”的现象一定范围内存在,本次改革对此有何对策?

答:学生骨干是“火车头”、“发动机”,对广大青年学生的学习成长起到引领和带动作用。所谓“学生官”现象的存在,反映出的是部分学生骨干的作风问题。此次高校共青团改革,在“从严治团”的大背景下,对加强学生骨干队伍建设提出诸多举措。一是持续深入开展学生骨干健康成长教育,不断强化学生骨干的宗旨意识、表率作用和严实作风,教育引导学生骨干筑牢理想根基、强化宗旨意识、践行群众路线、勇于开拓创新。二是建立健全对学生骨干的选拔考核、培养使用、淘汰退出等机制,将作风建设作为重要指标,努力打造信念坚定、品学兼优、朝气蓬勃、心系同学的学生骨干队伍。三是探索实行学生干部签订自律公约等工作机制,促进学生干部严格自律,接受广大同学监督,坚决抵制和克服“官僚主义”和脱离广大同学的倾向。四是深化“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完善全国、省、高校三级培养机制,通过理论学习、实践锻炼等方式,帮助学生骨干坚定理想信念,并将作风建设作为各级大学生骨干培养的重要内容。

问:随着改革的持续推进,青年大学生将有哪些获得感?

答:共青团做的是青年工作,工作和服务对象是青年,改革必须惠及青年,让青年有获得感,这种获得感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让青年学生有信仰获得感,现在在校青年大学生的理想信念很大程度上将决定着国家和未来的前途,我们希望通过改革,站上青年学生精神领域的制高点,把思想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贯穿各项工作和建设,帮助青年学生在成长发展中获得精神力量的指引和理想信念的支撑。二是让青年学生有发展获得感。时代的飞速发展呼唤也需要更多综合素质强的青年,我们希望通过改革,以增强青年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为重点,通过深化创业就业、科技创新、社会实践等平台,着力拓展和提升青年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社会化技能,普遍提高青年学生的科学素质和人文素质。三是让青年学生有帮扶获得感。高校共青团工作是有感情、有温度的,我们希望通过改革,真心帮助学生缓解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真正关注校园弱势群体和学生的普遍利益诉求,不断完善学生需求服务、权益维护的渠道和机制,把党的关心和团的温暖送到青年学生身边,送到青年学生心里。四是让青年学生有组织获得感。高校的团学组织是温馨的家园,广大团学干部是可亲可爱的“青年友”,我们希望通过改革,打破横亘在青年学生和团学组织之间的“玻璃门”,真正让青年学生成为主角而不是配角,真正让我们的工作成为青年学生迫切希望参与的,而不是被迫强制参加的。

总的来说,让青年大学生有更多的获得感,既是郑重承诺,更要看实际行动,高校共青团一定要抓住改革的契机,使这份获得感愈发充实、强烈。

问:据了解,高校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已经在部分地区、部分高校先行探索,请介绍一下目前的相关情况。

答:高校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作为我们这次改革的重要发力点,是高校共青团培养大学生综合素质、深度融入教育改革发展、服务国家经济发展大局的重大举措,也是切实加强高校共青团直接联系服务引领青年学生,扩大工作的有效覆盖面,增强组织吸引力凝聚力的具体行动,也有人称之为高校共青团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今年3月,我们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举办了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发布活动及工作座谈会;9月中旬,我们在北京科技大学举办了高校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试点工作推进会,确立了38家试点单位,开展为期两个学期的试点工作。同期,团中央学校部印发《高校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试点工作实施办法》。我们的目标是通过对“第二课堂成绩单”在课程设计、系统开发、制度构建、理论研究等方面的深入探索,厘清“第二课堂成绩单”的科学内涵、工作内容、运行逻辑,努力形成行之有效的工作理念、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在未来2~3年,让“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成为客观记录、有效认证、科学评价学生参与第二课堂活动经历和成果的品牌载体,成为促进高校人才培养评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社会单位选人用人的重要依据。

此外,高校共青团班级团支部和班委会一体化运行机制、学生代表大会制度、团学组织机构设置和治理机制、基于“青年之声”平台构建学生权益维护机制等方面的改革试点项目也都在稳步的推动过程中,后期我们也将加强阶段性的评估总结工作。

问:结合《方案》,下一阶段将如何推进落实高校共青团改革的有关工作?

答:改革是挑战更是机遇,需要顶层设计更需要重在落实。下一步我们将集中精力抓好实施执行,推动改革全面覆盖、落实落细、取得成效。一是抓好学习宣传。注重扩大改革声音和影响,积极营造认知改革、投身改革、为改革出力的良好氛围。指导各地、各高校深入学习研究《方案》的内容精神,既要向党政做好专门汇报,积极争取各方的指导、理解与支持,又要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凝聚改革共识,同频改革步伐。二是抓好细化落实。《方案》下发后,学习宣传是基础,推动落实是关键。接下来,要推动各地、各学校认真依照《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在充分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抓紧启动和推进自身细化改革方案的研究制定工作,既抓好《方案》中的“规定动作”也要结合实际做好 “自选动作”。三是抓好重点推进。要结合《方案》要求,在实际工作中重点解决聚焦脱离青年学生群体、先进性不足、吸引力凝聚力和有效覆盖面不够等突出问题,扎实推进重点项目试点工作。同时,也要注重改革过程的把握和改革经验的总结,通过确定改革示范点(学校)、互检互学、专项推进会等形式总结推广具有普遍性、代表性和借鉴意义的经验做法,以点带面扩大改革的影响面和实效性。四是抓好指导督导。团中央学校部将选择部分省级和大、中学校团组织,作为高校、中学共青团改革示范点(示范学校),发挥以点带面、示范带动的作用。各省级团委学校部发挥协调统筹本地区学校共青团改革的作用,建立健全领导机制、组织机制、工作机制,争取教育部门、学校党政等方面重视关心,为学校和基层团组织提供有效支持和指导。

9、中青在线新闻:团中央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附全文2017.9.6

发布时间:2017-09-06 06:07 来源:中青在线 作者:李立红

本报讯(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李立红)近日,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职业院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两个《条例》)。两个《条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要求,聚焦根本任务,突出基本职责,明确了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共青团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组织设置、基本职责和工作保障,是相关基层团组织的职能清单、基层团干部的工作指南、基层团的工作的考核依据。

团学组织制度设计是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内容。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共青团组织担负着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重要任务,在全团具有基础性、战略性、源头性地位和作用。两个《条例》的出台,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从严治团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的重要任务,是坚持问题导向、回应基层呼声的现实需要,对于提高基层团组织建设和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两个《条例》分别对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基层团组织的设立标准、程序、委员会构成、团员大会(代表大会)制度等作出规定;结合学校共青团改革要求,对“一心双环”团学组织格局建设、班团一体化建设、教工团组织建设等提出要求;明确了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各级团组织的职责任务,把思想政治引领工作特别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放在首要位置,对于普通高校更加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对于职业院校更加注重培养学生适应职业发展的专业能力和社会化技能。两个《条例》还分别对发展团员、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激励关怀、不合格团员处置、团费缴纳,团干部配备、专职挂职兼职相结合的团干部队伍建设、团干部作风建设、团干部培养等作出规定。依据已有制度安排,两个《条例》还对坚持党建带团建,加强对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共青团工作支持保障作出规定。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普通高校”)共青团工作,充分发挥共青团在普通高校立德树人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普通高校共青团是在各类普通高校中建立的团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普通高校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在全团具有基础性、战略性、源头性的地位和作用。

团学组织制度设计是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内容,规范和加强普通高校共青团工作,是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校的必然要求,是深化共青团改革的重要举措, 是推进从严治团的重要内容,对于增强团的吸引力凝聚力、扩大团的工作有效覆盖面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条 普通高校共青团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围绕“凝聚青年、服务大局、当好桥梁、从严治团冶”四维工作格局,积极适应共青团深化改革新形势、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新发展和青年学生新特点,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在普通高校“大思政”格局中的生力军作用,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服务学生成长成才,推进组织创新和工作创新,教育引导学校青年学生和青年教职工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不断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努力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第四条 普通高校共青团工作的原则是: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准政治方向;坚持围绕中心,融入学校育人整体格局;坚持以学生为本,直接联系、服务、引导学生,注重发挥学生主体作用;坚持党建带团建,加强基层基础,规范基层管理,激发基层活力,支持基层创新;坚持从严治团,让团干部更像团干部,团员更像团员,团的基层组织充满活力。

第二章 组织设置

第五条 普通高校须建立团的组织。根据团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经上级团的委员会批准,不同层级可分别设立团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团员3人以上应建立团的支部委员会,可下设若干团小组;团员50人以上可建立团的总支部委员会;团员100人以上可建立团的基层委员会。积极探索社团建团、宿舍建团、实验室建团、网络建团等建团模式。

第六条 团的基层委员会应由团员大会或团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批准,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团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并报上级团组织批准,团的总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学生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年。

第七条 团的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至5人组成,总支部委员会一般由5至7人组成。团的基层委员会一般由7至15人组成,书记应由教师担任。团员人数在2000名以上或下设团委的校级团委,根据工作需要,经上级团组织批准,可设立常务委员会。设立常务委员会的团的基层委员会一般由15至21人组成,常务委员5至9人,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增加委员、常务委员数量。

第八条 严格执行校级和院系团员大会或团的代表大会定期召开制度。召开团的代表大会的,基层团支部、非团学干部的团员学生和青年教职工的代表比例不低于70%。推行代表常任制、提案制和大会发言制度,建立校级和院系团组织定期向团的常任代表报告工作和听取意见建议制度。

第九条 加强班级团支部委员会与班委会一体化运行机制建设,探索班长兼任团支部副书记或团支部书记兼任班长的制度,把团支部建设成为班级核心,更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第十条 团的基层委员会要建立团校,对团员进行系统教育,提高团员思想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

第十一条 普通高校应设立青年教职工团组织。青年教职工团组织在校团委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加强对青年教职工的联系、服务和引导,充分发挥青年教职工团员作用。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十二条 校级和院系级团组织的基本职责是:

(一)学习党的理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团的政策和重要会议精神,执行同级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的决议、指示等。

(二)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引导青年学生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四进四信”等活动,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改进创新思想引领方式,引导团员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三)定期组织召开团员大会或团的代表大会,充分发挥团组织在校园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四)建立健全党领导下的“一心双环”团学组织格局,以校级团委为枢纽和中心,以学生会组织为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主要学生组织,以学生社团及相关学生组织为外围延伸手臂

(五)指导和支持下级团组织开展工作,建立督导考核制度。加强对学生会、研究生会的指导管理,支持学生会、研究生会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加强对学生社团的管理、引导、服务和联系。

(六)落实从严治团要求,制度化、常态化开展“一学一做”教育实践,加强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推动落实以“三会两制一课”为主要内容的组织生活制度,督促做好基础团务和团员档案管理工作。开展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工作。推动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开展评选表彰工作。

(七)服务学生成长发展,促进学生就业创业,做好困难学生帮助,反映学生诉求,维护学生合法权益。普遍推行“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

(八)开展团干部教育培训,加强对团干部和团员学生骨干的培养。开展团干部直接联系学生工作,推进团干部改进作风。

(九)加强网上共青团建设,开展网络舆论引导工作,做好“青年之声”“智慧团建”相关工作。

(十)协助做好维护校园稳定工作。

第十三条 团的支部委员会、院系级以外的团总支的基本职责是:

(一)学习党的理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团的政策和重要会议精神,执行同级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的决议、指示等。

(二)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引导青年学生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学习交流、仪式教育、主题团日等教育活动。

(三)做好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做好团费收缴等基础团务工作。开展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工作,推动团员参与志愿服务。

(四)围绕学生在就业创业、创新创造实践、身体心理情感、志愿公益和社会参与等方面的需求,组织开展活动,促进学生成长发展。

(五)了解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状况,反映学生诉求,维护学生权益,帮助团员学生解决实际困难。协助做好维护校园稳定工作。

(六)会同班委会研究决定涉及本班学习、生活、建设等需要学生自主决定的重要事项。

第四章 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

第十四条 按照坚持标准、控制规模、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要求,不断提高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科学化水平,建设能够充分体现先进性和发挥模范作用的团员队伍。

第十五条 按照构建分层分类一体化思想引领工作体系的要求,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探索开放式、体验式、互动式教育形式,强化实践育人,教育引导团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第十六条 坚持从严治团,以提升团员先进性为目标,以“三会两制一课”为基本形式,发挥团的组织生活在团员教育管理中的重要基础性作用。按照“举团旗、学团章、唱团歌、戴团徽、过团日”的要求,加强仪式教育,强化组织认同,教育引导团员在日常学习生活中走在前列、成为表率。

第十七条 做好评选表彰工作,增强对团员的激励和团员的光荣感。严肃团的纪律,依据团章和有关规定慎重稳妥地做好不合格团员处置工作。

第十八条 学生团员、教职工团员应按要求每月交纳团费。

第十九条 加强团员档案管理,做好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第五章 团干部配备和培养

第二十条 选好配强团干部队伍。在校学生10000人以下的学校,校团委专职团干部编制不少于5人,10000至25000人的不少于9人,25000人以上的不少于12人,分校区较多的学校应酌情增加。校级团委书记按学校处级正职干部配备和管理,参加学校党委会议、党政联席会议;校级团委各部部长、院系团组织书记为专职干部的,按学校科级正职干部配备和管理。团委书记的调整须按规定履行任免程序。

第二十一条 建立专职、挂职、兼职相结合的高校团干部队伍。在校级、院系级团组织, 从青年教师中选任至少1名兼职或挂职副书记、 从学生中选任至少2名兼职副书记;校级、院系级团组织班子成员中,挂职和兼职副书记的比例不低于50%。

第二十二条 加强团干部作风建设,增强党性修养、强化宗旨意识、践行群众路线,严格落实团干部直接联系青年制度,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和生活纪律。团委专职干部每人每年直接联系1个以上基层团支部、每人经常性联系不少于100名普通团员青年。

第二十三条 加强团干部的培养,推动建立团干部职称评聘、挂职锻炼、转岗任职等机制渠道。

第六章 工作保障

第二十四条 坚持党建带团建,推动将团建纳入学校党建总体格局,同规划、同部署;将共青团工作作为检查考核学校、院(系)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占比不低于10%。用好学校党委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共青团工作的机制。将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人选作为学校团组织的重要工作职责,推动纳入学校党员发展工作规划。

第二十五条 校级团委须单独设置,不得把团的组织机构撤销、合并或归属于其他工作部门。校团委书记是党员的,应作为校党委委员候选人提名人选。

第二十六条 按在校生人均每年不低于20元的标准划拨校级团委日常工作经费,并在活动场所、设备、时间等方面对团的工作予以保障。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条例适用于普通高校(不含高职院校)。

第二十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可根据本条例,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九条 本条例由团中央学校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抄送:团中央书记处各同志团中央机关各部门、 各直属单位。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2017年9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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